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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FN

《DDARA》

  ──若僅僅是跟隨的話未免也太無聊了吧。




  雖然孫永宅已經不止一次這樣抱怨,但也只敢在李長埈面前隨口講講而已,畢竟在這演藝圈的規則下,團隊合作才能顯現出和諧的舞蹈與音樂及團隊的凝聚力以及向心力,作為偶像,他們得擁有〝帶領〞粉絲的能力,他們得足夠有魅力才得以使粉絲選擇〝跟隨〞自己,他們的一舉一動,無一不是得為鞏固自的名聲與地位而打造。


  李長埈似乎就不是那麼適用,他活潑好動,喜歡嘗試各種不同的新東西,喜歡開玩笑也樂於被開玩笑,在綜藝節目上搞笑對李長埈來說那才是精采人生的一個扉頁吧。孫永宅也不止一次誇他是個天才,各方面的天才,腦筋轉得快之外反應也快,是個充滿才氣的男人。


  孫永宅也不止一次羨慕李長埈的能力,甚至他連李長埈的人格都想擁有了,但怎麼可能,或許只能低頭沉默地接受兩人的事業及名聲差距,永遠都是這樣。


  「即使如此也不該擅自認為自己低人一等。」


  但李長埈一掌拍在孫永宅的肩上,他拿著印著《OASIS》歌詞的紙興奮地晃著,同時朝孫永宅微笑,那是給予信心的笑容:「你寫的歌超棒,我超喜歡!歌詞也是,很有你的風格啊──」


  儘管孫永宅羨慕李長埈擁有的才華,嫉妒李長埈得到的一切,喜歡李長埈這個人、他所有惹人喜歡的地方,使他無意識下感到自卑且容易與對方比較,內心老是在意那無法填補的差距而感到空虛。可是李長埈仍然能振振有詞地提醒他,孫永宅的才華也在他無法觸及的地方閃閃發亮,耀眼奪目。


  「我很喜歡這段歌詞。」孫永宅指著紙張上,寫著『我們是夜幕垂下的樂園,牽著手準備一起走吧』的字句上,李長埈則眨了眨眼:「哦?你說我唱的部份嗎?」

  「嗯。」孫永宅微笑著點頭。

  「既然你喜歡那給你唱吧?這是你的歌啊。」李長埈說。

  「不,我想讓你唱。」我喜歡的你,唱我喜歡的歌詞,那樣才能呈現我寫出的歌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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